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云南中考 - 昆明中考 - 正文
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来源:2exam.com 2012-3-13 9:14:11 【字体:小 大】

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昆教德〔2012〕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昆政发〔2012〕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立德树人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意义。广大教师要立足科教兴昆、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师德建设是强化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要求。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发展,教师是关键。教师在思想教育和德育工作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神圣使命。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从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出发,把师德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加强师德建设是新时期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迫切需求。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师德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广大教师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在教学岗位上辛勤育人,涌现出了一批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爱校如家、关爱学生、精心育人、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赢得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在新形势下,师德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近几年,在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一些教师存在依法履职意识淡薄,敬业精神不强;存在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以罚代教,以教谋私的现象,以及热衷于组织家教、在外兼职和有偿家教等问题,社会舆论反映十分强烈。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影响人民教师的形象,影响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随着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教师素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这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学习贯彻落实《规范》是在新的形势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水平,帮助教师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自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新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习贯彻落实《规范》作为当前一项紧迫重要任务,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准确把握贯彻落实《规范》的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在师德建设中要树立“尊重教师,依靠教师,服务教师”的理念,把引导教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义务与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把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与改善教师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与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结合起来,引导教师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以人民满意、学生满意为基本价值追求,深入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的成长规律,立足学生需求,切实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二)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从我市教师的实际情况出发,紧密联系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依据不同岗位、不同专业和不同类型教师的工作特点,提出具体的师德要求。尤其要针对当前师德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要在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选择师德建设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使师德建设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学生,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知行统一的原则。学习贯彻《规范》贵在自律,重在行动。要把提高教师职业道德认识和积极践行师德规范结合起来,在重视师德宣传教育的同时,更加注重引导教师自重、自律、自省、自强,把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觉行为,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在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的相互作用中提升师德素养。
三、开展贯彻落实《规范》主题教育活动
  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贯彻落实《规范》的宣传教育和深入学习活动。要制定开展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规范》主题教育活动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贯彻落实《规范》的重要意义,营造学习和贯彻落实《规范》的舆论氛围与社会环境。在开展《规范》主题教育活动中要创新学习方法,真正使学习活动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教学。要通过开展主题讲座、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学习经验、体会和做法。广大教师要积极参加贯彻落实《规范》的教育活动,通过实实在在的教育学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基本内涵和要求,并在教育活动中结合本职岗位,对照《规范》的要求,认真进行反思,查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觉提高师德修养,规范从教职业行为。学校领导要带头学习,言传身教,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导广大教师将《规范》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行为中。
要把学习贯彻《规范》列入师德建设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学习贯彻《规范》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使学习贯彻落实《规范》主题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把教师学习贯彻《规范》的情况列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确保教育活动制度落实,做到定期宣讲学习,定期对照要求反思自查,定期查找问题及时纠正。
  四、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一)优化师德教育培训机制
  要进一步突出师德教育在教师继续教育中的首要位置,在重大教师集体活动中开展《教师誓词》宣誓活动。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坚持把师德教育作为培训内容的“第一模块”,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采取教师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培训方式,注重问题解决,提高培训质量。要着力抓好班主任选拔、任用、培养和培训工作,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健全分层次、多形式的有效培训机制。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本培训中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师德教育活动,通过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典型培养、师德反思等方式,联系教师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探讨师德建设的难点、热点问题,推动师德教育活动的规范化、经常化。每学年要做好一次个人师德总结,组织教师开展师德交流,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要以“立师德,正师风,铸师魂”为主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讨论活动,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要改进创新学习方式,注重解决师德建设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促使对新《规范》的学习入耳、入脑、入心,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改、学有所变,切实树立起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师德主题教育活动,要认真总结、宣传优秀教师的师德表现,用身边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教育全体教师。
(二)强化师德责任追究机制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对辖区内师德建设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学校校长为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对师德建设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诫勉;对师德总体评价不合格的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同时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对师德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校长应引咎辞职或予以撤职,并追究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人和事,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完善师德考核奖惩机制
  要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师德档案。采取领导考核与教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个人自评、学生评议、教师互评、学校总评,对教师师德进行鉴定,并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工作业绩作为校长任用、教师晋级、先进评定、绩效工资发放以及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把师德表现作为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师德素质考核,把师德作为新进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教师职务评聘以及教师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四)健全师德监督制约机制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检查评估工作。要发挥督导职能,制定师德建设督导评估细则,把师德建设作为考核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到督导评估范畴。评估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估各县(区)和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是师德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一律不得参评先进学校、文明学校、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并责令限期整改,经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单位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建议相应部门调整其领导班子。要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工作的培训、学习、督查、报告、评议、考评、奖惩等规章制度,实现师德建设工作常规化、制度化。
  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设立师德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举报的内容及问题,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一经查出违反师德规范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反馈给举报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面向社会设立公开师德举报电话、设立师德举报箱、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向家长发放师德评议卡等,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建设的监督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齐抓共管与社会舆论监督和谐统一的工作格局。市教育局不定期进行师德状况调查,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年要进行一次师德状况专项调查,及时掌握师德动态,有针对性地改进师德建设工作。
  五、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师德建设的主阵地,要把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校(园)长要发挥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师要在师德建设中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育工会、共青团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师德建设的合力机制。要把师德建设与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绩效工资及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法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要努力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让全社会广泛了解、理解、支持教师工作。在每年教师节期间以师德教育宣传周的形式,组织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模范事迹,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要定期开展优秀教师师德报告团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榜样示范作用。要探索师德建设的新机制和新方法,通过举办师德论坛、师德征文等活动,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师德建设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全体教师,要通过不懈努力,不断提高师德水平,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落实《规范》,把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成公民道德的楷模。以优良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把我市教育系统建设成风气正、形象好、文明程度高的示范行业。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订出既有具体目标又有落实措施的实施意见或工作计划。
各地、各校贯彻落实的情况、经验和成效,请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德育宣传处。
电话(传真):3168582
电子邮箱:kmdy123@163.com
附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昆政发〔2012〕15号)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教师,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教师职业道德(以下简称师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处理与学生、家长、同事和团体关系时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第三条  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范: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言论。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楷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行使教师的权利,保护学生受教育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教育教学任务和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敬业奉献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树立崇高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本职工作不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及时反思,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三)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诚实守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
2.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与领导、同事、家长建立互相尊重、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
3.作风正派,廉洁从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和用品等,不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的钱、物、有价证券等。在职教师不得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针对学生的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不得私自在校外有偿兼课、兼职。
4.自尊自爱自重,不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成果鉴定中弄虚作假,不泄露试题、擅改学生成绩,不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科研和劳动成果,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四)教书育人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尊重学生个性和主体地位,促进学生主动发展。
4.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学生观,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排名次。
5.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意识。积极挖掘和整合有利于学生成长的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积极进行家访,做好家校沟通。
(五)关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耐心细致、严慈相济、平等沟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尊重学生人格,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主动关心、帮助品行有问题、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强化生命教育,培育学生安全意识。积极疏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危难时刻保护学生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成长。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与继续教育,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综合素质,切实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2.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做自主学习、团队学习的践行者和引领者。
第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明确奖惩。
第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贯彻落实本规范的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具体实施单位,校(园)长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昆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